(一)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款的70%。
(二)借款人所贷金额不高于管理中心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金公积缴存情况,结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在最高贷款限额内,每一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还款能力系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计算确定。
(四)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贷款。
慧择提示: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55万元,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