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第二次,最低首付比例为30%,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二)开展异地贷款。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河池辖区内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可以在河池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抵押手续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
(三)适当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借款人无共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慧择提示:2016年河池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内容涉及到了降低首付比例、开展异地贷款和适当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这些政策的实施,让公积金能够更大程度上发挥出作用,让市民购房压力进一步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