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材料
基础材料: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经单位初审盖章
2、提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户籍卡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未发卡者,提供中心指定银行个人活期存折(卡)
二手房:
(1)12个月内办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2)购房不动产税务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流程
步骤一:
贷款咨询:可以通过服务热线、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咨询,下载或领取《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准备提取资料。
步骤二:
单位初审。到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处初审,盖单位预留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印鉴章。
步骤三:
中心办理:到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前台办理。
步骤四:
资金对账:办理3-5天后持《支取单》到银行对账;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到贷款银行对账。
慧择提示:这篇公积金提取办法包括提取材料和提取流程两大部分内容,提取材料中又分基础材料和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公积金的提取与广大职工息息相关,了解公积金提取等相关问题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