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按规定备齐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完整无误的,即予办理;材料不完善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作出解释和指引;
3、通过审核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
4、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黑龙江省公积金提取流程的介绍,人们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要清楚流程,这样可以缩短办理时间,不会影响其他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