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公积金买房的政策频出。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与时俱进,对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从贷款条件、贷款材料等方面简单介绍2016年常德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待其单位足额补缴主后方可受理。
2、购买期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购买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不超过1年。
3、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常德市目前是认贷不认房)。
4、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或原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已结清。
6、借款人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7、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调入常德市行政区域后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
贷款材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3份)、原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未婚的、离异的,需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证明)。
6、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工资收入证明需单位协管员签字,工资超5000及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各3份)。
7、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原件。
8、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9、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常德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介绍,对于刚刚接触到公积金买房的市民来说,需及时关注贷款政策的最新变化,毕竟关系到自身利益。贷款前,一定要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以便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待其单位足额补缴主后方可受理。
2、购买期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购买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不超过1年。
3、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常德市目前是认贷不认房)。
4、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或原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已结清。
6、借款人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7、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调入常德市行政区域后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
贷款材料
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3份)、原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未婚的、离异的,需借款人户籍所在地县民政部门证明)。
6、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财务公章的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工资收入证明需单位协管员签字,工资超5000及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各3份)。
7、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原件。
8、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9、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2016年常德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介绍,对于刚刚接触到公积金买房的市民来说,需及时关注贷款政策的最新变化,毕竟关系到自身利益。贷款前,一定要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以便提高业务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