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单位不为职工出具《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及单位出具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到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居民身份证、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市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慧择提示:茂名公积金提取流程很简单,首先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然后到管理中心申请,经准予批准的,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另外,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市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