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借款年限可在贷款人退休年限内上浮5年;
装修贷款额度由15万提升为20万;
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可申请贷款;
现房抵押公积金质押担保比例由20%下调至5%;
抵押现房为5年内购买的商品房,可不用评估;
贷款首付款金额比例只需达到20%;
按月(年)扣划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模式已开通。
日前,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请的《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提取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事项贷款期限延长最高额度统一,支持异地贷款。
① 全州购、建、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40万元,装修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除此之外,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20年延长至最长30年。
②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在恩施州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购房,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③ 对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均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上述情况的借款人不再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④ 按月(年)划扣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最新的2016年恩施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简单介绍,新政策将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装修贷款额度也由15万提升为20万,且支持异地贷款。种种举措旨在进一步改善当地职工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