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5、具有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市中心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6、符合申请时效要求。
(1)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
(3)已竣工的,以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一年以内。
7、其他规定。
(1)借款人购房支取公积金后,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
(2)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
慧择提示:南阳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以上这些,只有满足此条件的市民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应提前准备好材料,这样可以缩短办理时间,不会耽误其他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