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
宜昌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38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3808元,南溪区9230元,宜宾县11125元,江安县9348元,长宁县8963元,高县10625元,筠连县10752元,珙县10592元,兴文县10731元,屏山县10610元。
缴存额度
2015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为:
102元≤2015年度缴存额(单位、个人合计)≤3000元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2016年宜昌公积金缴费基数的简单介绍,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市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380元,翠屏区缴存基数上限为13808元,南溪区9230元,宜宾县11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