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拥有清远户籍并在清远市购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按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通知》中的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并无省市限制,适用于全国各地。
与此同时,贷款额度也得到了提高。《通知》表明,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为,借款人还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3年,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慧择提示:清远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并且无省市限制,适用于全国各地。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本市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和本市缴纳职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