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积金提取电话是0310-3125084,并且提取公积金时材料要准备齐全,下面我们看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其复印件或集资建房合法交款收据及其复印件。
(二)职工购买住房二级市场的住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者合法收据及其复印件。其中购买住房二级市场住房的,还应当提供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
(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2、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和配偶同意提取的证明。
3、工离休、退休的,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离退休证明及其复印件。
4、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5、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工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凭证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每年提取一次。
7、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支付房租证明及其复印件。
8、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邯郸公积金提取电话的介绍,公积金提取遇见疑问也可以去邯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询问,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程度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