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自住住房
3、翻修自住住房
4、大修自住住房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非房屋类
1、退休;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慧择提示: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房屋类提取,二是非房屋类提取,其中符合非房屋类提取规定条件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