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但是公积金并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提取的,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一定的条件。那么临汾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户口及工作调离临汾和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租住住房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六)离休、退休、死亡的;
(七)户籍在临汾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六)(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帐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照《继承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临汾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介绍,由于公积金提取手续比较麻烦,因此,广大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提前准备好材料,以确保公积金提取的效率。
符合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户口及工作调离临汾和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租住住房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六)离休、退休、死亡的;
(七)户籍在临汾市行政区域内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六)(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帐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依照《继承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临汾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介绍,由于公积金提取手续比较麻烦,因此,广大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提前准备好材料,以确保公积金提取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