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地点
内蒙古公积金的提取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是1996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央驻呼单位住房公积金、其他房改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
具体地址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02号公积金提取时,居民需要提供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慧择提示:以上即是为您介绍的内蒙古公积金提取办法,职工想要提取公积金,首先应该提交申请表,然后向住房管理中心提交所需要的材料证明,审核通过以后一般三个工作日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就可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