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对于公积金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2016年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10%,最高为13044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为2609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
1、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201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缴存基数上下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3044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为2609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1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比例的介绍,公积金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因此,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比例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 《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
1、缴存基数计算口径及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2016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6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缴存基数上下限。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13044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为2609元(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单位缴存比例12%,个人缴存比例10%。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2016年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比例的介绍,公积金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因此,石家庄公积金缴纳比例在不断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