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P”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简写,意即“内陆公共点地区”,简称“内陆地区”。其含义是:根据美国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九个州为界,也就是以洛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范围,这个范围很广,约占美国全国三分之二的地区。按OCP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港口转往上述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按OCP条款运输,就可享受比一般直达西海岸港口为廉的优惠内陆运输费率,一般约低3~5%左右。相反方向,凡从美国内陆地区启运经西海岸港口装船出口的货物同样可按OCP运输条款办理。同时,按OCP运输条款,尚可享受比一般正常运输为低的优惠海运运费,每吨约低3~5美元。
采用OCP运输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款的前提。
(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
(3)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市。
例如,我国出口至美国一批货物,卸货港为美国西雅图,最终目的地是芝加哥。西雅图是美国西海岸港口之一,芝加哥属于美国内陆地区城市,此笔交易就符合OCP规定。经双方同意,就可采用OCP运输条款。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内的目的港可填写“西雅图”括号内陆地区,即“CIF Seattle(OCP)”。除在提单上填写目的港西雅图外,还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陆地区芝加哥”字样,即“OCP Chic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