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8.深圳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报销比例
1.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①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
②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
③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2.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3.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深圳重大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做的简单介绍,参保人一旦出现意外,可以参照上述内容,判断是否在保险范围内。此外,关于报销比例的问题,市民也不能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