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之前,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四大模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本次舆论热议的养老金并轨指的是后两者的合并。从历史沿革上看,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并轨其实早已启动。2009年,国务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2012年,上述两项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今年2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为做好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决策部门在今年初还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对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待遇衔接作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已经有不少于15个省完成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合并实施,制度覆盖人口约5亿。
而近日热议的养老金并轨,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在此之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企业单位的“缴费型”统筹制度,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由财政统一支付养老金。截至今年10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3.35亿人口,而公开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近4000万。养老金并轨的目的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双轨制——企业养老金和事业养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现在的事业养老金比企业养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们的呼声很高一致要双轨制并轨)。
慧择提示:养老金并轨的实施有利于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但是在实施养老金并轨的同时也应当解决好机关事业单位中编制内外员工的现实权益差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