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从2015年12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604.5元提高到938元,提幅达55.17%。此外,对领取失业金期满日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住院分娩的失业人员生育补助费也相应调整,分别从原标准423.15元/月、1692.60元/次调高到657元/月和2627元/次。 此次提标,预计2016年黄山市有3000多人受益,失业金支出超1400万元。
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失业保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各项业务有序进行,保险费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15年11月基金滚存结余达3.22亿元。基金结余稳步增长,增强了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能力,确保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工作得到落实。今年前11个月,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9.45万人,基金征缴收入为7375万元,基金支出为3667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为928万元,医疗保险支出为321万元,惠及全市2800名失业人员。
慧择提示:此次黄山市出台《关于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是该市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新标准的实施,将大大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提高当地市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