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7月27日10时19分,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接到被保险人董某报案称,当日凌晨1时30分,由国寿财险北分承保的京Q8HK61轿车在通州区某村自燃。接到报案后,查勘员一方面立即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一方面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经现场勘查与询问,查勘员发现事故现场位置极为偏僻,并且车辆是在静止时间超过6小时的深夜发生自燃,较为可疑。查勘员对董某进行笔录后,将案件转到大案调查组。
调查员在调查中发现,事故车辆距投保日仅两个月的时间,且附加险只投保了自燃险,结合事故现场疑点,认定该案存在重大骗保嫌疑。掌握上述疑点后,调查员对董某反复劝说及法律宣导。董某态度强硬,坚称车辆为“自燃”,且对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的“缓慢”进度极为不满,就此向保监局进行投诉。
鉴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就事故认识存在巨大分歧,沟通无果后,保险公司选择了报警。面对警务人员多方调查走访所掌握的证据,最终董某对骗保行为供认不讳。原来董某为汽车修理厂工作人员,对车险理赔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他在拍卖公司购买事故残值车后,经多次维修均无法正常使用,遂萌生了利用“自燃”骗保的念头并伙同他人进行实施,董某及他的同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至此,国寿财险北京分公司成功拒赔了一起保险欺诈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7万元。
本案的成功拒赔,为保险工作应对蓄意欺诈行为提供了相关经验:一是加强警保合作,密切配合案件侦办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保险欺诈行为;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培养高水平的查勘队伍,提高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及早发现,有效遏制。
慧择提示:国寿财险此次破获了借自然骗保的案件,显示了其强大的理赔调查能力。近年来,保险欺诈问题日益突出,这不仅增加了被保险人的投保负担,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针对那些骗保行为,公安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处罚,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