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山东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员介绍,创业人员在创业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创业失败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期限不足3个月的,按满3个月发放。为规范自主创业人员以及创业失败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工作,我省已经制订了《自主创业人员以及创业失败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批办法》,对具体程序和要求都作出了规定。
创业失败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先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 《创业失败人员按满3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审批表》,持申请审批表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注册地工商部门进行初审后,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按满3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填写 《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创业失败人员创业期间及以前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核定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对应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数额。审核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人员开具到指定银行领取资金的单证。
不仅创业失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笔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自主创业人员,可到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申请审批表》,持申请审批表和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注册地工商部门进行初审后,自主创业人员持审批表及营业执照,到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自主创业人员参保缴费情况及失业保险金剩余情况进行审核,核定其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对应期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的医疗保险费数额。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自实施以来为我国的失业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自主创业失败人员按照程序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且针对失业人员再次自主创业的,社保机构还可以查把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