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下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摘要】公积金作为国家为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能够保障职工的住房问题,减轻职工购房压力。随着各地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出台,越来越多的职工计划使用公积金购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购房条件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下文小编将为您介绍三种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帮助您更好地了解。
1、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
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贷款不同。如果购房人首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正处在归还房贷中,如果再次使用的话,必须结清原来第一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如果首套房尚在还贷中,可以采用提前还款的方式结清住房贷款,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首套房人均面积超标
尽管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首付,然而对面积的认定标准却未放开。对于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如果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1.31平方米,将无法购买二套房。以家庭三口人计算,第一套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3.9平方米,如果现有的住房面积达100平米以上,显然已经超过了面积要求,只有卖掉现有住房,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选择商贷。
3、提取公积金记录叠加
在限购未放开的背景下,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所以购房人买第三套房将被停贷。如果在首套房之后因为其他原因,自行提取了缴存账户内的公积金,将会在征信内算作一次购房提取记录,与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叠加,就失去了买房的资格,这种情况如果配偶名下没有房产,而且正常按月缴纳公积金,可以用配偶的名义贷款买房。
慧择提示:根据上文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当出现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首套房人均面积超标、提取公积金记录叠加三种情况时,职工无法使用公积金进行购房。因此,您在准备使用公积金前,要先了解是否符合使用条件,避免由于无法使用公积金,而给自身及家庭带来购房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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