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亭湖区人社局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劳务输出输入对接招聘月”以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主题实践等活动,集中开展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为扎实抓好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区人社局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深入开展资源普查,摸清培训需求。在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的基础上,依托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在每期培训开班前将参培的农村劳动者信息录入“培训开班登记”模块,逐步实现了培训项目信息化管理。同时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培训监管,普遍执行社会公示、开班核实、结业核查、就业跟踪和台账管理等五项工作制度,基本做到“三有”,即培训前有备案、培训中有检查、培训后有验收。依托区电大、区就业培训中心、部分镇成人校和五个镇人力中心等12所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因行政区划调整目前为9所),大力开展服装缝纫、计算机、车工、电子装配等市场急需专业的技能培训,还增加了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等紧缺工种和优先扶持产业工种培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亭湖区人社局采取深入用工单位、上街宣传、举办培训班以及参加“普法”宣传活动等方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多层次、广覆盖地在各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群体中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积极营造用人单位及农民工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区人社局在全区各镇(街道、园区)成立了劳动监察一级、二级网格,在部分镇(街道、园区)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各个社区和居委会、村委会也成立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站),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协管员,及时准确掌握农民工工作情况,劳动监察实现了全覆盖。三是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职能。区人社局充分发挥专职监察员主力军作用,积极发挥劳动保障协理员协管作用,采取常规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依法严厉查处。四是提高调解仲裁处理效能。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壮大调解员队伍,进一步健全调解制度,不断完善基层调解组织机制,在亭湖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指导下,先后在全区13个乡镇(街道、园区)设立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在全区成立工会及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47家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中心,全面形成了区、镇(街道、园区)、用人单位三级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网络,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极大的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
进一步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率
亭湖区人社局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目标,努力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等各项工作,针对我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实际,研究具体措施,确保较好完成各项目标任。一是广泛动员,明确目标任务。亭湖区人社局和各成员单位广泛动员各镇、街道人社中心,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细化目标,确定扩面重点。亭湖区人社局对辖区范围内用工企业进行系统排查,登记造册。重点排查易发工伤事故的建筑、矿山、化工、交通、机械等行业。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集中政策宣讲,动员其按照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三是灵活调控政策,多种措施并举。一方面对建筑施工等行业负责人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认知力度,协调处理企业劳动用工问题,使其为农民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另一方面灵活措施引导,充分考虑企业及职工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分布实施,逐步规范引导,鼓励企业参保,同时完善农民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不断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
加强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亭湖区人社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已实现全挂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需求,为全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区人社局积极创建全省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和全市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营造重视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
亭湖区人社局通过《亭湖报》、《亭湖新闻》、中国亭湖网等区内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宣传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引导用人单位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社会义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尊重农民工,关注和重视农民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慧择提示:盐城市亭湖区通过营造重视农民工工作的良好氛围、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市民化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率,保障农民工基本医疗、养老。盐城市此举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农民工群体更好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