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从根本上为60岁以上残疾人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但部分缴费年龄段的重度残疾人有心参保,却无力缴费。针对这种情况,双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订出台了《双峰县特困群体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补助办法》,明确县财政为16岁-59岁年龄段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100元/年)的养老保险费,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与县残联等单位负责审核资料、确定代缴对象,确保双峰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都能老有所养。
据统计,今年双峰共为2485名重度残疾人代缴了养老保险费,代缴金额达24.85万元。
慧择提示:双峰县为残疾人代缴养老保险费,不仅可以减轻参加人的经济负担,还可以为他们的老年生活提供保障,同时也体现出政府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爱。双峰县的这种行为,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