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已针对养老服务制定了“标准化服务规范”,笔者发现,这套首次发布的养老服务规范从“抚摸老人手、肩部位”的精神慰藉,到“不允许随便给老人起绰号”的生活相处细节,都一一进行了规范,甚至对于老人假牙的护理都有了“分三步进行”的标准。
老龄社会姗姗而来,银发经济悄然而至,其中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各种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大量出现。各种养老机构的出现,既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局面,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丰富了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和家庭的选择,当然是我们所乐见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在养老机构的服务标准上缺乏统一的规定,导致全国各地的养老机构在服务项目、服务水平无标准可依,甚至完全无标准可言,导致各种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问题频发。
而从现在开始,广东东莞将改变养老机构在服务标准上的空白局面。从这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不难看出其亮点所在:一是内容务求具体、细化,以求其现实可操作性。具体到细节的服务标准,不给养老机构或某个服务人员以投机取巧,偷奸耍滑的余地,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得到更加细致周到的服务。
二是把养老机构对老年人的呵护照顾从原来的物质、生活层面扩展到精神层面,明确提出了精神慰藉的要求。根据标准,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的人员须由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或养老护理员担任,符合职业资质并持证上岗。这一点显得尤为难得,因为长期以来不管是养老机构的经营者,还是普通公众,都觉得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有吃有喝就行了,而完全忽视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精神抚慰,现在标准做出了统一规定,有望解决老年人精神贫瘠的问题。
养老服务有标准,老人权益才有保障。我们希望类似这样的养老服务标准能够在更多地方出现,也希望标准能够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推动养老机构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的整体提升与进步。
慧择提示: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为养老服务制定标准化,才能对老人权益提供更好的保障。养老机构的的出现,给更多的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服务,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家庭的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