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各地的201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都陆续发布,缴费工作也陆续展开,而宜昌市也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规定了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数和最高数。
宜昌市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474元(3290元/月)。昨日,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根据规定,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数为1980元/月,封顶数为9870元/月(缴费工资基数保留到十元),而2014年度的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保底数为1660元/月,封顶数为8280元/月。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据实申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难以集中签字的,可实行职工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留存备查,同时向市社保征稽局书面说明情况。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经职工个人签字,同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特别提醒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即将实施,为有效维护相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时其待遇不受损失,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并经职工个人核实签字。
基数申报时间
2015年,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慧择提示:近日,宜昌市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对缴费基数进行了核定,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需按时按地的及早进行。
宜昌市统计局公布2014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474元(3290元/月)。昨日,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根据规定,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数为1980元/月,封顶数为9870元/月(缴费工资基数保留到十元),而2014年度的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保底数为1660元/月,封顶数为8280元/月。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据实申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难以集中签字的,可实行职工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留存备查,同时向市社保征稽局书面说明情况。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经职工个人签字,同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特别提醒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即将实施,为有效维护相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时其待遇不受损失,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并经职工个人核实签字。
基数申报时间
2015年,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慧择提示:近日,宜昌市发布了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对缴费基数进行了核定,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需按时按地的及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