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表示,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2007年7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普遍提高基本养老金,务必在8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为体现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等人员的关怀,国家将对这部分人员在普遍提高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倾斜。目前,大部分省份的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将尽快审批。为改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将从2008年起再连续3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