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今年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满负荷运行且统筹层次较低的背景下,大病医保各地筹资能力差别较大,压力不容小觑。
随着国家医保体系的逐步完善,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已经有所缓解,但一人生病、全家贫困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大病,往往会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实现大病医保全覆盖,对患大病者及其家庭,无疑是一大福音。不过,在推进大病医保全覆盖的进程中,依然存在着不少障碍,至少需要迈过三道坎:一是资金筹措压力,二是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三是患者的过度医疗。
解决资金筹措压力问题,需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目前,全国各地的基本医保大部分是地市级甚至县级统筹。由于大病医保的一次性支付风险很大,县级和地市级统筹可能满足不了大病医保的需要。而且,不同的统筹地区,大病医保资金的筹资压力也有差别,需要更高层次的统筹。
医疗费用增长,给大病医保基金支出带来压力,适当提高筹资额是需要的。然而,这很可能会陷入恶性循环。筹资额增加,医疗费用上涨,收支缺口加大,再提高筹资额,费用再上涨。如此一来,加重所有家庭的缴费负担,是不可持续的。
实行大病医保后,医保报销比例较高,患者对医疗费用会变得没有以前那么敏感。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也越高。这样一来,是否会助长患者及其家庭盲目选择昂贵的药品和高费用的治疗方案呢?在现有的医疗体系中,医方没有权力和能力约束患方行为,这很可能会造成患方过度医疗。这就要求设计更为精细化的保险报销规则,缓解患方过度医疗的问题。
大病医保全覆盖是好事,如何把好事办好,不仅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智慧,也需要包括患者家庭在内的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慧择提示:今年,我国将全面推行大病医保制度。为了进一步实施大病医保的全覆盖,我国有关部门还应该通过多举措解决资金筹措压力、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以及患者的过度医疗这三大问题,进而为参保群众带来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