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在保险业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一些非法集资现象在保险行业中出现。在此情况下,消费者应警惕假借保险销售名义非法集资。
昨日,保监会网站披露,投保人张先生近期向北京保监局投诉,称其购买某保险公司产品后,保险销售人员李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年化收益可达12%的理财产品,张先生以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未详细了解便同意办理。一年后,李某称资金出现问题,本金无法给付,此时,张先生才发现,用于理财的资金被某基金公司用于投资,该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中开始出现保险从业人员的身影,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性,集资者大多不具备发行债券或销售理财产品等主体资格,且集资项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公开性,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公开宣传一些非法集资项目;三是利诱性,集资者大都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出资人高额回报。
慧择提示: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消费者应重视保险保障作用,切勿轻信高收益,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以高收益的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昨日,保监会网站披露,投保人张先生近期向北京保监局投诉,称其购买某保险公司产品后,保险销售人员李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年化收益可达12%的理财产品,张先生以为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未详细了解便同意办理。一年后,李某称资金出现问题,本金无法给付,此时,张先生才发现,用于理财的资金被某基金公司用于投资,该基金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据介绍,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中开始出现保险从业人员的身影,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非法性,集资者大多不具备发行债券或销售理财产品等主体资格,且集资项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二是公开性,部分保险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公开宣传一些非法集资项目;三是利诱性,集资者大都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出资人高额回报。
慧择提示: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消费者应重视保险保障作用,切勿轻信高收益,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以高收益的保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