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和化解保险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保监会计划于2017年5月至7月在保险业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以保障保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保监会下发给各保监局及各保险机构的通知来看,此次专项排查行动将摸清风险底数,稳妥化解风险。根据相关部署,将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人群的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保险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排查。
根据保监会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要找准排查重点:针对保险从业人员从事非法集资的主导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内部管控、人员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针对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基层机构高管、销售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社会兼职、代销理财产品的情况;针对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被利用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关键业务环节风险管控情况,并主动排查监测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虚假宣传、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情况。
其次,保监会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业务结构、风险特点,细化排查措施,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力量,采取业务财务数据监测分析、内部审计、客户投诉、公众举报、舆情监测、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扩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发现渠道,确保排查效果。
同时,既要紧盯社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风险突出的传统领域,又要密切关注新型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摸清保险业面临的非法集资风险。深入排查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是否涉及参与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房地产、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等社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密切关注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手法,主动排查是否存在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利用上述手法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把握风险防范化解的主动权。
要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风险,敢于碰硬、敢于揭盖、果断出手,有序处置一批风险点,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整个行业风险。对风险处置中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有充分的预计和应对预案,防止风险蔓延,确保总体可控。在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的同时,要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保监会还强调,要加强专项排查活动与长效风险排查机制的衔接。各保险机构要坚持常规风险排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坚持定期开展常规风险排查、及时启动非法集资案件专项风险排查的同时,以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为契机,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和后续风险处置,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建立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具体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采取警示约谈、督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不搞“一刀切”。
根据保监会下发给各保监局及各保险机构的通知来看,此次专项排查行动将摸清风险底数,稳妥化解风险。根据相关部署,将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人群的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基层保险机构、一线业务人员的排查。
根据保监会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要找准排查重点:针对保险从业人员从事非法集资的主导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内部管控、人员管理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针对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代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基层机构高管、销售人员等高风险人群社会兼职、代销理财产品的情况;针对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被利用型风险,要重点排查公司关键业务环节风险管控情况,并主动排查监测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名义虚假宣传、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情况。
其次,保监会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业务结构、风险特点,细化排查措施,充分调动行业内外力量,采取业务财务数据监测分析、内部审计、客户投诉、公众举报、舆情监测、跨部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科技手段,扩大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发现渠道,确保排查效果。
同时,既要紧盯社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风险突出的传统领域,又要密切关注新型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摸清保险业面临的非法集资风险。深入排查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是否涉及参与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众筹、房地产、涉农互助合作组织等社会重点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密切关注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手法,主动排查是否存在保险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利用上述手法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把握风险防范化解的主动权。
要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抓住重点风险,敢于碰硬、敢于揭盖、果断出手,有序处置一批风险点,防止个体风险演变为局部风险、局部风险演变为整个行业风险。对风险处置中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次生风险有充分的预计和应对预案,防止风险蔓延,确保总体可控。在遏制案件高发态势的同时,要着力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保监会还强调,要加强专项排查活动与长效风险排查机制的衔接。各保险机构要坚持常规风险排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坚持定期开展常规风险排查、及时启动非法集资案件专项风险排查的同时,以此次专项排查活动为契机,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保监会在上述通知中明确表示,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和后续风险处置,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要建立台账,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具体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采取警示约谈、督促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