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险发展仍处初级阶段
关于责任险,保险“新国十条”中有大篇幅阐述,要求“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并强调要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险试点,充分发挥责任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作为以被保险人法律风险为承保对象的险种,责任险不仅能减轻意外发生时被保险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能保护事故中受害的第三方,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6年,保险“旧国十条”就提出,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但时过8年,我国责任险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内专家表示,去年美国责任险规模超过2500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责任险规模仅为184亿元人民币,占财产险市场的比例不足3%,远低于美国25%的水平,也低于国际10%的平均水平。在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医疗责任等领域,我国强制保险制度仍在探索之中。
责任保险供需或将双向扩容
不过,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与经济结构升级转型,以顶层设计形式明确了保险业如何进一步发挥“稳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的路径。在保险“新国十条”等政策红利的促进下,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责任险种或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根据瑞士再保险的最新一期sigma研究报告,在不久的未来,包括科技、社会和监管变化在内的众多因素都将推动责任险理赔的增长。自2008年以来,受低通胀、低工资增长等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责任险理赔发展一直低于预期水平。但从长期来看,理赔额的增长通常会超过经济增长,并预计回归到正常的增长路径,因此会相应地推高市场对责任险的需求。除了消费者对责任险的需求将不断上升之外,保险公司对责任险供给短缺的现状或许将得到改变。
盈利问题亟待解决
随着责任险供需规模的双向扩容,新问题也随之而来。瑞士再保险的研究表明,责任险具有长尾特性,对承保和定价都颇具挑战性,因为其理赔往往发生在业务承保的数年之后。保险公司需要利用承保专长来改进定价方式,并且必须维持一定的资本实力,以管理这种业务的长尾特性和不断上升的理赔成本。近年来,上年冗余赔款准备金转回是支持保险公司盈利水平的因素之一,然而责任险理赔的迅速增长会耗尽准备金,在发生严重理赔的情形下,甚至会加快准备金损耗,这可能会侵蚀现有业务的盈利水平。
这种担心也许不是多余的,目前险企责任险业务的盈利问题已逐渐浮出水面。据年报统计,太保产险上半年责任险保费为20.45亿元,承保利润却亏损1.26亿元。
对此,瑞士再保险专家建议,保险公司需要通过创新来把握市场机会,凭借大数据与前瞻性模型进行统计分析,以更好地了解风险的主要驱动因素,还要分析可观察到的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以便维持承保质量。
不得不提的是,保险“新国十条”还明确指出,“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但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可以由政府给予一定支持”。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需要深挖掘。在政策红利下,责任保险供需或将双向扩容,而盈利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