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
名词解释:源于1985年6月24日在卢森堡申根城签署的一份国际公约。该条约由联邦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达成。协议规定了单一的签证政策,即凡外籍人士持有任何一个申根会员国核发的有效入境签证,可以多次进出其会员国,而不需另外申请签证。因此,前往西欧德、荷、法、比、卢5国旅行,只需获得其中一国的签证即可。
随着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发展,申根协议国也不断增加。如今,参加申根协定的国家是比利时、丹麦、德国、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奥地利、葡萄牙、瑞典、西班牙,2007年瑞士即将加入。
办理单位:奥地利驻华使馆、奥地利驻华使馆上海领事馆
护照要求: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90天以上
申请费:申请费用因申请次数、有效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费用保持在在35-75欧元之间,缴费时以人民币缴纳,汇率以缴费当天汇率为准。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一张,须有本人签名,所填资料需真实可信。
2、2寸护照彩色照片1张
3、有效期在签证到期后90天以上的护照
4、机票订单(旅游往返方式证明)
5、从奥地利驻华使馆官方网站下载或在使馆签证处免费领取、由奥地利旅游公司填写的责任担保函及费用证明。
6、单位证明(包括申请人单位联系方式、签章,申请人所任职务、休假许可),此证明材料除公司营业执照需附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
7、酒店订单
8、行程计划
9、3万欧元以上的旅行医疗与意外保险证明,如投保公司属奥地利以外其他国家,须附保单原件及英文/德文译文。
10、户口本原件及包括户口本所有页面的复印件
11、确保离境证明(若去过西欧、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可出具相关旅行证明,或出具个人财产、工作及亲属证明)
有效期: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
签证地点:除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的申请者到奥地利驻上海总领事馆办理外,国内其他各省市的申请者均须到奥地利驻华使馆办理。
工作时间:奥地利驻华使馆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