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金禧连连两全保险——保障利益
1、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二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在每个保单周年日,如果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于生存金受益人。
2、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疾病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我们按110%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4、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将按如下约定给付: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65周岁,我们按110%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且未满65周岁,我们按以下两项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①110%累计已交保险费;⑤500%累计已交保险费与100万较小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后因该事故导致身故,则按110%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国华人寿金禧连连两全保险——主要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资产配置比例不低于80%,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不高于20%。固定收益资产方面,主要是按现金流匹配、久期匹配原则,以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为主,适当配置优质信用资产(企业债、公司债、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协议存款等);权益类资产方面,主要配置封闭式基金,适当配置开放式基金及优质股票,其中股票以一级市场为主。
国华人寿金禧连连两全保险——红利及红利分配
1、红利来源
本产品的红利来源为利差、死差和费差,利差为因分红资产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评估利息率导致的盈余,死差为实际经验死亡率低于评估死亡率导致的盈余,费差是实际费用率低于预定费用率的盈余。
2、红利分配方式
本产品的红利为现金红利,即红利分配后直接以现金形式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的方式。
3、红利分配政策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在每一会计年度末对该会计年度的分红保险业务进行核算,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每年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红利分配情况。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红利分配。
保单红利水平主要由分红保险当年实际经营结果、未来盈余预期和投保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决定。
4、红利实现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在本合同终止或您申请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但需填写变更申请书并经我们审核同意。红利领取方式的变更不影响按原领取方式已分配的红利。
慧择提示:以上为您介绍了国华金禧连连两全保险的保障利益、主要投资策略等内容。在了解这些之后,您不妨关注以下产品,登陆慧择网在线投保方便快捷!
I相伴健康保障计划 | |||
保障内容: | *重疾保额可以灵活选择 | ||
*全面涵盖30种以上的重疾 | |||
*保费给付 利益固定 | |||
最低每月花费:810元 |
康乐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 | |||
保障内容: | *涵盖33种重疾保障 | ||
*10年缴费20年保障 | |||
*满期返还——110%给付满期保险金 | |||
最低每月花费:1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