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开始借助互联网的影响频频推出各种各样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为了促进互联网保险产业的健康发展,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一次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能放的尽量都要放,让互联网这个工具和手段来丰富保险行业,否则的话,今天不放,明天还要放,明天不放,后天可能就要被颠覆。”9月11日下午,在阳光保险集团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共同创建的“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作出如上表态。
9月11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清华大学副校长姜胜耀为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揭牌。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由清华大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银监会研究局、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共同发起成立,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负责管理和运作。本次阳光保险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将专项用于中心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学术交流和基础运行等。
陈文辉指出,尽管我国互联网保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的空间非常大。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等技术,能够深刻改变保险业的定价模式,极大程度提高销售和理赔的效率,大大降低服务成本,对保险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一种十分积极的、开放的、包容的态度对待互联网在金融保险业中的应用。
陈文辉强调,金融创新一定要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结合起来,和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金融需求结合起来,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潮流结合起来。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保险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是大势所趋,保险业的经营理念、风险定价、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客户服务、风险管控以及审慎监管都必须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
陈文辉还特别对众安在线进行了肯定。他说,“众安发展势头很好,令人振奋。说实话,我们对他们的经营范围区域还有比较多的限制,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可能会更加令人振奋。”
针对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问题,陈文辉表示,“在为互联网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同时,也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关注互联网保险风险的不可测性。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原有的风险依然存在,而新的风险也将逐步显现,这些风险有的能够预计,如产品设计的风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数据泄露的风险等等,有的现在难以预计甚至还未出现,而且这些风险可能由于互联网的辐射效应被放大,风险传递的速度也可能大大加快,影响保险市场的稳定。”
对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防范,陈文辉表示要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步骤上可以考虑先宏观再微观,先原则后具体,从比较明确易于把握的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其他方面,努力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互联网保险更好发展”。
另据了解,保监会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将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明确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政策。陈文辉表示,要通过完善监管制度,提升技术标准,规范经营管理,推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张维功表示,之所以出资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是因为“与其被推着走,不如自我革命”。其实早在今年5月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张维功就曾表示要捐2000万元设立以互联网研究为主的金融创新中心,现在又追加了1000万元。
张维功认为,当理性谨慎的金融与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真正全面互融时,整个世界将发生变化。在他看来,金融最大的成本是人工及交易成本,而这正是互联网得天独厚的优势。当把巨大的人工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并让利客户时,社会的实体经济将活力大增,金融的力量也将呈几何倍数放大。
正如张维功所说,随着互联网向金融领域的逐步渗透,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十分迅速。据介绍,2011年至2013年,我国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2013年保费规模达到317.9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近10倍。许多互联网保险产品也不断涌现,如网络购物退货运输险、专门为淘宝卖家提供履约保证的“众乐宝”及医疗保障的“乐业保”等等。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对互联网保险能放的尽量都放,而且,互联网保险产业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情况来进产品创新。此外,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市场风险,保监会正在积极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
“能放的尽量都要放,让互联网这个工具和手段来丰富保险行业,否则的话,今天不放,明天还要放,明天不放,后天可能就要被颠覆。”9月11日下午,在阳光保险集团与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共同创建的“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作出如上表态。
9月11日下午,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清华大学副校长姜胜耀为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揭牌。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由清华大学、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银监会研究局、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共同发起成立,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负责管理和运作。本次阳光保险集团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将专项用于中心的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学术交流和基础运行等。
陈文辉指出,尽管我国互联网保险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发展的空间非常大。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等技术,能够深刻改变保险业的定价模式,极大程度提高销售和理赔的效率,大大降低服务成本,对保险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一种十分积极的、开放的、包容的态度对待互联网在金融保险业中的应用。
陈文辉强调,金融创新一定要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结合起来,和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金融需求结合起来,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潮流结合起来。信息技术的进步对保险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是大势所趋,保险业的经营理念、风险定价、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客户服务、风险管控以及审慎监管都必须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
陈文辉还特别对众安在线进行了肯定。他说,“众安发展势头很好,令人振奋。说实话,我们对他们的经营范围区域还有比较多的限制,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可能会更加令人振奋。”
针对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问题,陈文辉表示,“在为互联网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同时,也要坚持底线思维,高度关注互联网保险风险的不可测性。互联网保险是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整合,传统保险原有的风险依然存在,而新的风险也将逐步显现,这些风险有的能够预计,如产品设计的风险、销售误导的风险、数据泄露的风险等等,有的现在难以预计甚至还未出现,而且这些风险可能由于互联网的辐射效应被放大,风险传递的速度也可能大大加快,影响保险市场的稳定。”
对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防范,陈文辉表示要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步骤上可以考虑先宏观再微观,先原则后具体,从比较明确易于把握的方面入手,逐步完善其他方面,努力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互联网保险更好发展”。
另据了解,保监会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将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明确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政策。陈文辉表示,要通过完善监管制度,提升技术标准,规范经营管理,推进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阳光保险集团董事长张维功表示,之所以出资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是因为“与其被推着走,不如自我革命”。其实早在今年5月的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张维功就曾表示要捐2000万元设立以互联网研究为主的金融创新中心,现在又追加了1000万元。
张维功认为,当理性谨慎的金融与自由开放的互联网真正全面互融时,整个世界将发生变化。在他看来,金融最大的成本是人工及交易成本,而这正是互联网得天独厚的优势。当把巨大的人工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并让利客户时,社会的实体经济将活力大增,金融的力量也将呈几何倍数放大。
正如张维功所说,随着互联网向金融领域的逐步渗透,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十分迅速。据介绍,2011年至2013年,我国经营互联网保险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2013年保费规模达到317.9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近10倍。许多互联网保险产品也不断涌现,如网络购物退货运输险、专门为淘宝卖家提供履约保证的“众乐宝”及医疗保障的“乐业保”等等。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对互联网保险能放的尽量都放,而且,互联网保险产业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情况来进产品创新。此外,对于互联网保险的市场风险,保监会正在积极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