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孩子加倍爱,“投保三步曲”打造完美宝贝计划!
(一)以正常的亲子关系对待
家庭成员情感上的依恋和关爱,是形成正常的亲子关系,建立幸福家庭的前提条件。养父母应注重从情感上的投入,养父母爱护收养子女的情感越深,越能拉近双方的心距,也才能为心灵相通、父(母)子(女)情深奠定基础。养父母对收养子女的真诚爱护和殷切希望,对收养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有明显的影响,它有助于对收养子女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助其成才。相反,如果养父母对收养子女冷淡和拘谨’不利于消除他们的陌生感,会增强收养子女对养父母的不信任感。养父母能与收养子女建立正常的亲子关系,不仅能促进子女走向成才的道路,而且也能使双方获得亲情的互动,享受到入间最真挚的情感。
(二)给孩子足够的自主权利
作为养父母,除了自身要逐步适应新的家庭环境,创建新的家庭生活外,要特别注意不要急于使收养子女成为“自己”的子女,强制性地让收养子女扮演好家庭新成员的角色是困难的,甚至是“欲速则不达”。养父母还要尽可能了解收养子女原来的家庭生活环境、收养子女的性格特点、对收养子女影响的各类人员,多与养子女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尊重他们的选择,让他们逐步适应新的家庭环境,习惯新的家庭生活方式,首先造成一种“民主治家”的家庭氛围。只有在收养子女充分理解养父母、从心理上接受新家庭的情况下,才会有和谐、融洽的家庭氛围的出现,才有对收养子女实施良好家庭教育的基础。
(三)谨慎处理孩子的身世秘密
随着收养子女年龄的增长,他们有时会向养父母提出有关自己出生经历方面的问题;而许多养父母自身也要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即:该不该向收养子女说出他们的真实经历。这是收养子女家庭成员的一个心结,也是收养子女家庭在家庭教育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难题。对此,我们必须要以尊重收养子女为原则,从家庭实际情况出发,区别对待和解决,审慎处理收养子女的身世秘密。
如果孩子是婴儿时期就收养的,而送养者又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收养子女一般情况下不会知道真实的出身经历,这就可以永远保持收养子女身世的秘密,有利于子女的心理健康发展与家庭的和睦、融洽相处。
如果孩子对亲生父母还有记忆,就可以对收养子女不隐瞒任何情况,告诉他(她)收养的真实情况,改变他(她)的怀疑心态,使他(她)理解家人的选择,帮助他(她)适应新的家庭环境,逐步增加与养父母的亲情,建立起和睦幸福的家庭。
如果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但秘密又不可能永远保持下去,养父母就可以利用适当的时机向收养子女说明其身世。因为这类孩子迟早有可能知道自己的身世,一旦通过探究得知自己身世经历的奥秘,得知自己是“领养”的子女,他们平和的心态就会受到破坏,内心不能接受现实,受到很大伤害,就会变得沉默寡言,从而往往不能原谅养父母对自己隐瞒实情,成为家庭和睦的障碍。如果养父母能选择适当时机告诉收养子女真实情况,会使收养子女在震惊之余,对养父母的信任心存感激,从而能够慢慢平静心态,逐步从情感上接纳养父母,为家庭和睦创造条件,也为实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奠定了基础。
(四)同时也要关注自我心理问题
首先,养父母要比对待亲生子女有更多的宽容来接纳和对待收养子女,理解收养子女具有儿童的不成熟性,懂得收养子女的心理需求,了解收养子女的主观能动性,树立正确的儿童观,不急于求成。还要控制好自身对收养子女的期望值,不仅要关注收养子女个性发展符合自身的期望,更要促使收养子女的个性发展符合社会的需求,让他们健康成长。养父母特别要避免在解决收养子女身心发展的障碍和问题时,将收养子女的问题与其亲生父母联系起来,要耐心细致地竭尽为人父母之责。
慧择提示:我们不仅要关注领养孩子的条件,还应该了解领养的孩子如何教育,领养孩子后,养父母应该以正常的亲子关系对待,并且要给孩子足够的自主权利。不仅如此,养父母还应该关注自我心理需求,要耐心细致的尽为人父母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