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后有关部门将着力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重点研究解决旅行社责任保险在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纠纷调解、救援服务、理赔程序和无过错责任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努力建立与旅行社管理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体系,促进旅行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化解旅行社经营风险。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利用旅行社业务年检,集中对旅行社投保责任险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投保的旅行社,要暂缓通过业务年检,责成其整改。对旅行社不投保、未按责任范围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等行为要依规处理。
在保障游客利益方面,将针对游客的实际需求,改进旅游意外保险产品,允许和鼓励旅行社在征得游客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手续为游客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要大力发展新兴旅游保险和特种旅游保险,对自驾车、自由行、自助游等新兴旅游业态,要在其开发推广过程中,加强旅游与保险的合作,提前做好新兴旅游市场的风险管控工作。要深入研究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类型的风险特点,积极开发相关的特种保险产品,为旅游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国家旅游局今后还将积极推进旅游各环节保险,督促宾馆、餐馆、景点、车船、索道和游乐场所等旅游经营主体投保相关责任险,建立系统化的旅游保险链,分担旅游各环节中的风险,并规定旅行社要将是否投保责任险作为采购服务项目的条件之一。
另据《意见》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措施,打击旅游保险市场的不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旅行社和保险公司勾结坑害游客的行为,重点治理违规支付手续费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维护旅游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各级部门要把发展旅游保险事业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中重点推进。要积极争取地方政策支持,为旅游保险发展创造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