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监局加强组织领导,先后两次下发做好防灾防损和保险理赔工作通知,于7月21日、22日分别组织召开专题保险理赔工作会议,要求各公司做到出险案件应报尽报、应赔尽赔、应赔快赔,并实行数据日报制度,实时监测理赔进度。
为切实做好大灾后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工作,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全省12家财产保险公司,就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向广大客户郑重做出如下六项承诺:
一、各保险公司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则,简化理赔流程,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应赔尽赔、应赔快赔、不无理拒赔”。
二、各保险公司处置因暴雨受损车辆时,应协调汽车修理企业先行采取车辆排放水、内部电路封堵保护等必要处理措施,再开展车辆定损等后续工作,以避免车辆损失进一步扩大,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三、对购买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客户,在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灾导致的车身、车内饰、车上电子元器件等方面损失,以及与发动机相关的拆装、清洗、换油等费用;对购买机动车辆涉水损失险的客户,在附加险“机动车辆涉水损失险”保障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因涉水或二次打火等情形导致发动机进水后的发动机损坏损失。
四、对于没顶或水淹至仪表盘引擎盖之上的车辆以及损失程度超过80%的车辆,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后,可按推定全损处理,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等保险合同条款给予赔偿。
五、各保险公司承担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车辆因灾受损后自行施救产生的合理费用及在汽车修理企业维修后对相应损坏部分的修复检验费用。
六、各保险公司建立快速理赔绿色通道。对于责任明确、损失确定的案件,实行现场快速定损、现场收集理赔资料。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海南保监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和保险理赔工作。而海南省保险行业协会也对受灾车辆保险理赔事宜向广大客户郑重做出了承诺,这将有助于海南省尽早完善保险理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