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偿付能力是判断一家保险公司资金实力的重要手段,7家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只有安邦保险与太平财险的偿付能力实现了上升,其他5家财险公司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局面。
截至2013年底,除了安邦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增337个百分点至1536%外,另外6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60%-170%之间,保持在充足Ⅱ类水平。6家公司中除了太平财险较2012年底小幅增长两个百分点外,其余5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都有不同程度下滑。
天安保险在信息披露中表示,该公司2013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13年4月,公司发行的次级债距离到期不足两年,计入实际资本的资本性负债降为1.72亿元,实际资本本年减少0.86亿元;二是综合收益使实际资本下降2.28亿元;三是自留保费大幅增长,使最低资本要求上升至13.64亿元。
阳光产险表示,2013年底,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实际资本下降、最低资本上升的叠加。一方面,实际资本较2012年下降2.79亿元。偿付能力口径下本期综合收益为-1.84亿元,2007年发行的次级债在2013年有2亿元转化为认可负债。另一方面,2013年保费较2012年增加,最低资本要求较2012年增加2.91亿元。
大地保险表示,公司承保业务亏损是偿付能力充足率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国寿财险则指出,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保费规模逐步扩大造成的最低资本要求持续增加。
慧择提示: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保险公司承保业务亏损的原因,也有实际资本下降的原因。在7家财产险公司中,出现了5降2升的局面,只有2家财产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现了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