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目前的防灾减灾面临了很多困难,防灾减灾的力度不够。专家认为,应该将商业保险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之中,要进一步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在其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增强其保险赔付能力。
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指出了目前国内救灾减灾领域中存在的三大不足,并特别强调,市场机制、社会机制在救灾减灾领域发挥的作用不足。市场机制的不足,以商业保险的缺位尤为突出——一方面,中国的商业保险在持续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但另一方面,在国内发生的大灾面前,商业保险的赔款又严重不足。
从全球范围来看,2011年是巨灾重创之年,2012年是极端天气灾害年,2013年全球各大洲频发的洪水和恶劣气候引发各种灾害损失,保险业在分散灾害风险和灾后损失补偿机制中所发挥的作用备受关注。2013年,在全球有关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中,来自商业保险人的灾后损失赔款占全年灾害损失的36%以上,发达国家的这一指标更是高达80%以上。
但中国的这一指标却很低。来自第五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些年在几次大灾和巨灾之后,商业保险在灾后救助中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2008年我国南方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516.5亿元,而保险赔付为19.74亿元,占比仅为1.3%;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保险赔付248.9亿元,占比2.9%。
国外的大型保险公司都设有专门的防灾减灾部门。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保险业恢复不久,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也同样设有专门的防灾防损部门,并配备专人负责防灾防损工作;但进入本世纪之后,国内保险公司在整体架构上出现设置欠缺,整个保险行业几乎不再具有防灾防损功能,这样的缺失越来越明显。
巨灾保险的运用,是保险业参与综合救灾减灾体系的一个典型。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向媒体人表示,中国的巨灾特点是类型多,频次高,损失大。但目前政府作为主导者,在救灾中往往成为被依靠者、被依赖者。社会力量处于“逐步壮大”中,市场力量仅仅处于萌芽中,而运作商业性的巨灾保险,更多的还只是在认识与讨论的阶段。
申曙光强调,造成目前困境的核心原因在于政府的“偏误”,具体表现为:偏重灾后的经济救援而不是灾前的防范;重视财政救灾,而不是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关注大型灾害,对发生频率更高的小型灾害缺乏关注;重视科技手段减灾防灾,而非经济手段。
对此,申曙光认为:“政府—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郑功成则向媒体人指出,国内救灾减灾领域中的现状是,只有大灾发生之后的热闹,没有常态化的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发挥作用。为了改变这样的现状,必须实施“多元救灾,综合减灾”。中国的救灾体制是“举国救灾”,应该将其放到减灾领域中,形成“举国减灾”的体制。
谈到救灾减灾的改革,郑功成再次强调了需要商业保险的介入。他说,要推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发挥作用,政府就要花钱买保险,花钱买服务,花钱买智慧,以此弥补当前的种种不足,同时划清政府在救灾减灾中的责任边界。
慧择提示:在我国的防灾减灾领域中,商业保险的缺位非常突出,国家应该将商业保险纳入防灾减灾体系之中,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为灾害的发生提供相应的经济赔付与灾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