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众日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此意见将大学生参保正式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市政府近日要求各高校保证各校学生的参保续保率达到或接近100%。
早在2007年,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把驻青高校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每名大学生每年筹资40元,个人仅缴纳20元,其余20元由市财政负担。大学生参保后,除对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意外伤害医疗费实行90%的报销外,还对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的进行重点保障,报销比例在70%至90%之间,每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12万元。
但个别高校缺少对大学生参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组织学生参保。目前,青岛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入第二个保险年度,征缴续保工作正在紧张进行,青岛市政府要求各高校和相关部门严格把关,争取高校学生的参保续保率达到或接近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