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特殊门诊报销病种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6种,其报销比例分为多种。A类门诊报销比例是85%;B类特殊疾病门诊为90%。

  28种疾病可报销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规定,特殊疾病仍分为A类(门诊慢病)和B类(门诊大病)两类,但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A类病种由过去的8种增加至14种。A类病种原来包括糖尿病、原发性高血压、癫痫等。新政策实施后,增加了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强迫症)、血管性痴呆、肾病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肺心病、高心病、冠心病、心脏支架植入术后等病种。
  B类病种过去包含恶性肿瘤(限放疗、化疗)、慢性白血病、血友病等8种,根据《办法》规定,增加重症肌无力、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地中海贫血、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终末期)、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肝硬化、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等,病种数量增至14种。病种的增加,将有更多患病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特殊疾病门诊待遇,进一步缓解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

  提高报销比例参保人员更多实惠
  据悉,除增加病种外,此次新政策还提高了特殊疾病门诊的报销比例。其中,A类特殊疾病门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由一档60%、二档70%,提高至一档70%、二档80%。同时,特殊疾病门诊支付限额也大幅提高,职工医保特殊疾病门诊支付限额由1500元提高到2000—5000元,城乡居民医保支付限额由一档1000元、二档1200元,提高到一档1200元、二档1500元。
  B类特殊疾病门诊中,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的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支付比例统一为90%;城乡居民医保一档本地85%(异地75%),二档本地90%(异地80%)。其余病种支付比例在就诊医院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增加5%。B类支付限额按住院支付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