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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保5天后意外身亡 学平险何时生效

      7岁男孩遭遇意外事故身亡。家长想起儿子在学校刚刚入了保险,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却等来一纸拒赔通知书。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还没有生效;家长认为 ,保险费已缴,保险就已经生效。面对双方的争执,法院如何裁决?   近日,一起因投保日期产生的纠纷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因独生子死亡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父母一方胜诉,保险公司将向他们赔偿3000元。   保险做到学校里   焦作市温县招贤乡东招贤学校是一所仅有师生100余人的普通小学,虽然学生人数不多,但是出于更好地维

  •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观察期”出险不理赔   吴先生8月10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9月5日因肺炎接受住院治疗。结果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观察期”内为由,拒绝理赔。他觉得很奇怪:保险的生效日明明是8月10日,9月5日住院,保险公司为何因“观察期”而拒赔呢?   “观察期”指保险公司在审核了被保险人的健康资料、同意接受投保以后,还要经过一个合理期限,才可以受理理赔。也称“等待期”。   “观察期”是重大疾病险和疾病医疗险所特有的一个期限,任何保险公司对上述保险产品都有规定,只是时间不一样。一般

  •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家住上饶市光学路的江荣凤,前夫于早些年离世,江荣凤就托人找到凤凰光学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洪植玉做老伴,老伴洪植玉一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自己又会做点裁缝,生活基本上也过得去。   2001年10月,江荣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连某的介绍和推荐下,和老伴洪植玉商量后,打算在连某处为洪植玉购买保险。2001年10月26日,洪植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安排,在连某的陪同下,到上饶市立医院做了身体检查。   经医生检查,发现洪

  • 医疗保险理赔案例

      医疗保险理赔案例   据《广州日报》报道,兴宁市村民黄某的儿子几个月前在某技工学校实习期间发生事故身亡,在得知学校给学生买过保险后,黄某在与学校办妥相关赔偿手续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没想到却碰到了难题。保险公司按规定赔黄某死亡保险金4000元,医疗保险却因医疗费是学校支付的,需要报销入账,所以无法提供给黄某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有规定说医疗发票复印件不能用于理赔。原来医疗保险理赔有一个“盲点”:医疗费一旦碰到同时在多家保险公司办了保险,或出现同时有社保或单位可报销等情况时,医疗发票不能“一

  • 无照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应理赔

      无照驾车被撞死 保险公司应理赔   8月30日,江西省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各项损失50399元,对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出事故时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予拒赔的理由不予支持。   赣县沙地镇人邱某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后,于2007年1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但直至事故发生时,邱某并未实际考取并获得驾驶执照。同年5月,邱某驾驶摩托车在当地的国道上行驶时因占道行驶造成与相对方向的另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两摩托车驾驶人均同时死亡的严重后果。另一辆摩

  • 获得理赔8项注意

      获得理赔8项注意   既然理赔需要各种条件成立才能生效,那么消费者该如何投保呢?平安人寿保险专家姚斌指出,只要消费者做好8方面的注意事项,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并不是难事。   1、正确认识您购买的保险产品   对保险责任的理解和认识误区是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费者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情绪难免激动。   2、及时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 什么原因造成理赔难

      什么原因造成理赔难   为什么有人花钱买了保障却得不到理赔服务?理赔投诉专家欧秋钢指出,拒赔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第一是 保险合同内的原因。这其中包括7方面的情况:   1、被保险人出险时不在有效保障期内;   2、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   3、保险合同无效;   4、不构成赔偿条件;   5、非保险责任内损失;   6、免除责任;   7、索赔单证不齐备;   第二是 保险合同外的原因,这其中包括4方面的情况:   1、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标的;   2、医疗费用多重保险不能重复赔付

  •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法院认定猝死不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案,认定法医学上鉴定的“猝死”不属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对投保人家属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伤害”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2004年9月初,原告周女士的丈夫在生前购买了保险,基本保险金23020元。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两倍的基本保险金。   2007年10月1日,周女士丈夫突然死亡,经警方鉴定确认为猝死,保险公司仅按疾病死亡标准支付了保险

  • 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案例   家在马鞍山市的王伟(化名)早自2004年开始,在某保险公司给两岁的爱女投保附加定期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可当爱女因卵巢长肿瘤住院开刀,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因种种原因遭拒。   幼女得少见病   去年12月,细心的爸爸王伟发现爱女身体不适,就及时带她到医院就诊熛群缶南京儿童医院、北京协和医院诊断,得知女儿得的是非常罕见的不排除卵巢性索间质肿瘤。   医生给出两条路,一是化疗,二是切除左侧卵巢。女儿眼看着即将读小学了,王伟担心化疗对幼女身体发育产生副作用,权衡

  • 所患疾病属除外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是否理赔

      所患疾病属除外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是否理赔   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以来,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有了统一的规定,而保险公司的新老客户们却面临着两种不同的理赔解释。   2007年3月10日,北京某公司员工孙某某,投保中美大都会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008年7月14日,被保险人孙某某致电中美大都会人寿,称其因患“脑部良性肿瘤”,在北京天坛医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并已出院,拟向中美大都会人

  •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险种相同为何赔偿不同   《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的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按照该原则,承担保险责任并不取决于时间上的接近,而是取决于导致保险损失的保险事故是否在承保范围内,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近因原则的例子,看似可以理赔,其实分析起来,并不是保险责任的范畴,也是让客户感

  •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被保人 受益人同时身故如何给付   春节前夕,王女士带女儿外出旅游,途中遭遇重大车祸,王女士和女儿双双身故。王女士的女儿生前曾投保意外险,受益人为母亲王女士;但在同一事故中,受益人王女士也已身故。这样的状况下,身故保险金究竟该如何给付呢?   对于普通寿险和意外险而言,常见的理赔过程是:一旦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但在实务操作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是夫妻、父母、子女关系等,在遭遇交通事故或者自然灾害时,他们可能在同一事件中遇难。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死

  •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非正常死亡投了意外险未必赔偿   2007年9月13日李先生在某公司为其父投保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008年3月26日老李在购物时意外身亡,死亡原因为“非正常死亡”。保险公司于2008年4月14日受理了李先生的理赔申请书和有关文件,但是2008年8月19日,表示拒绝承担意外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故李先生起诉要求给付保险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法院确定案件的焦点是被保险人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事故。原告提出他理解的“意外”是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即意料之外、想不到的事,多指不幸的事,而被告认为保险合

  • 投保人为子买寿险 子故遭保险公司拒赔

      投保人为子买寿险 子故遭保险公司拒赔   2008年1月,省城的曹老先生为唯一的儿子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岂料一个多月后儿子即被检查出癌症,并于当年9月身故。事后曹老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拒绝,理由是他未能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他儿子患有肺气肿的既往病史。   投保之后患癌申请赔偿遭拒   现年72岁的曹老先生是省城某大学的退休教师。2008年1月,在某保险公司寿险代理人和朋友的推荐下,他为唯一的儿子买了一份终身寿险,理赔金额11万元,连同各种附加险,共交当期保费6486元。保险合同于当年2月

  • 保险公司内部制定赔偿标准不能作为拒赔依据

      保险公司内部制定赔偿标准不能作为拒赔依据   王强(化名)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可他拿着伤残鉴定理赔时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原来根据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王强得不到赔偿。多次维权被拒后,王强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禹会区法院通过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内部制定的赔偿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对王强进行了赔偿。   2006年,蚌埠市居民王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同年9月,王强在一起车祸中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王强为10级伤残。之后,王强

  • 救人时溺亡 意外保险是否赔偿

      救人时溺亡 意外保险是否赔偿   2006年6月,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泉州支公司投了意外伤害险,保费为168元,意外伤害事故保险金为10万元。   2007年5月,王先生在救邻居时溺水身亡。王先生是家里独子,其父母均为聋哑人。王先生过世后,其父母生活陷入困境,只得靠政府、亲戚接济度日。同年9月,王先生的父亲向保险公司索要儿子死亡保险金。   因此,泉州支公司到医院调查,发现王先生曾患过肾病。而王先生在《投保单》“是否有肾病综合症”一栏中选了“否”。保险公司称,王先生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按照合同

  • 福禄双至终身寿险案例

      福禄双至终身寿险案例   最近,四川成都一位黄姓保户收到了太平人寿的理赔给付款。由于被保险人黄某的家人近期才申请理赔,这笔高达35万元的保险金在保险事故发生近一年半的时间后才到达黄某遗属手中。从接受理赔申请到最终作出理赔决定,太平人寿整个理赔流程仅用了3天时间。据悉,这也是太平人寿目前在四川单笔理赔金额最高的个人案件。   2008年1月18日午夜,黄某驾驶着私家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一辆小客车对其方向上的交通信号指示灯视而不见,突然从另一个方向以极快的速度向黄某的车辆冲来。黄某来不及躲闪,当

  • 少儿平安险理赔案例

      少儿平安险理赔案例   案情介绍:   王某,女,2岁时母亲去世,随外公外婆在A地生活,3岁时上幼儿园,日常所需费用由王某父亲承担。4岁时王某父亲再婚,王某遂与其父、继母在B地生活,故从A地幼儿园转至B地某幼儿园。在转幼儿园前三个月,王某外公替她投保了少儿平安险,并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在转幼儿园后不久,在一次游玩中,王某不幸落水溺水身亡。事后,王某外公报了案并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以王某外公对王某不具有保险利益为由予以拒绝,双方遂引起争议。   案例分析:   一、依据《保险法》第

  •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案例   2009年7月30日,湖南游客钱某夫妇等十人与旅行社签订一份云南、贵州十日游合同。同年8月19日,旅行社与保险公司签订旅游安全意外伤害保险单,承保险种及保险金额为主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30万元、附加险旅游安全意外医疗险10万元。   9月20日,钱某夫妻跟随旅行团到云南之后被安排入住在家高级商务酒店的十八层。当日凌晨5点左右,钱某的妻子发现钱某从酒店十八层跌落,将其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公安部门调查认为,钱某系高空坠落致颅脑损伤死亡,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 事故真实性无法证明保险公司免责

      事故真实性无法证明保险公司免责   2009年2月18日,被告接到原告报案称:当日6时多,被保险车辆由西向东行至老君堂商业街,由于躲一个坑,向左打方向,和对向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损伤。当日7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交管部门到达现场,同时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2月20日,被告委托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捷达车车体碰撞痕迹真实性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被保险车辆车体痕迹和被撞小客车车体痕迹,不能在此次碰撞事故中一次形成。   原告于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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