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保福保什么?人保福由人保福终身寿险、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B款)、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附加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产品组成,其中人保福终身寿险和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为必选产品,下面就为大家介绍这两款产品保什么。
人保福终身寿险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返还主合同已交保费,主合同终止。年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主合同终止。(年满18周岁,合同生效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主合同终止。)
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
1、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给付基本保额,本附加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返还附加合同已交保费。
2、现代病特别保险金(10种):年满75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约定的现代病(一种或多种),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给付30%基本保额的现代病特别保险金。
3、轻症疾病保险金(50种):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确诊患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一种或多种),给付20%基本保额,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每次给付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0万元,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三次为限。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生效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或于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或全残,返还附加合同已交保费。
慧择提示:人保福保什么?人保福终身寿险主要提供身故、全残保险金,而附加人保福重大疾病保险则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现代病特别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另外,消费者投保人保福还可根据自身保障需求选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人豁免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