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青岛阳光车险第三届客户服务节启动仪式在莱西举行,青岛阳光车险副总经理肖梅宣布阳光产险“闪赔”服务升级到3.0版。青岛阳光车险在取得优秀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瑕疵。

  青岛阳光车险服务升级“闪赔3.0”
  在过去的两年中,青岛阳光车险“闪赔”服务完成了从“1.0版”、“2.0版”到“3.0版”的三级跳,此次升级的3.0版本主要承诺“车商渠道客户,1万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车商以外渠道,客户五千元以下非人伤案件报案24小时内、免单证赔付,超时百倍罚息;损失金额1000元以下人伤案件协商赔付,报案72小时内赔付。”相较于2011年阳光车险“闪赔”服务,此次升级在服务标准、服务人群、赔付金额、案件类型上都有了新的变化,体现了青岛阳光车险“客户为王”的理念。此外,青岛阳光车险“救援服务承诺”也配套升级,青岛阳光车险已着手完成救援网络的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救援服务商1000余家,为青岛阳光车险客户车辆提供现场快修、更换备胎、应急拖车、紧急泵电、应急送油、应急加水、困境救援(VIP客户专享)等非事故道路救援服务。青岛阳光车险在客户服务节上郑重推出公司的服务承诺,力争通过新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青岛阳光车险虚挂业务罚20万
  12月24日,保监会通报了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根据通报内容,青岛阳光车险以虚挂代理机构业务和营销员业务的方式套取资金达600多万,被保监局处罚20万元。在保监会发布的《关于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中,青岛阳光车险成为查出违法的典型案例之一。2011年,青岛阳光车险将直销业务虚挂保险代理机构业务套取资金63.05万元;将直销业务虚挂营销员业务套取资金563.06万元,在其同期佣金支出中的占比达44%之高。对此,青岛保监局依法对青岛阳光车险罚款2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个人代理人渠道新业务3个月,并对青岛阳光车险一名副总经理以及一名销售管理部负责人处以罚款。

  综上可以看出,青岛阳光车险虽然取得了一系列优秀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瑕疵,并严重阻碍了青岛阳光车险的发展。专家指出,只有尽快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促进青岛阳光车险的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