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联合车险险种性质,可将中华联合车险险种分为强制险和商业险,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中华联合车险险种。

  中华联合车险险种之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中华联合车险险种之车辆损失险
  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中华联合车险险种之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以上是对中华联合车险险种中的主险做出的简要介绍,其中,中华联合车险险种中的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中华联合车险险种还有很多,包括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