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是本质

  “银行理财产品本质是代客理财。”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副所长罗志华说,所谓代客理财,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与信托、证券投资基金是一样的。

  “不论我国法律是否承认,也不论我国金融分业体制下的监管机构和银行机构是否接受,综合理财业务中,银行和投资者之间构成了信托关系,投资者是信托的投资人和受益人,银行是信托的受托人。”罗表示。

  代客理财业务的本质是,理财的收益和风险都归由客户承担。作为受托人的银行根据管理资产的规模和期限收取代客理财和管理资产的管理费用,不享有代客理财的收益,同时也不承担代客理财的损失。

  银行即为个人做理财服务,也为企业做理财服务。其中,银行的个人理财是指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这又可细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即银行只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等咨询服务,并不使用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投资者购买的理财产品通常也是第三方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如目前银行的保险代销业务、基金代销业务、证券咨询业务、贵金属买卖业务均属此类。”

  而综合理财服务则是指,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和授权,作为客户的资金管理人,按照与投资者约定的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实务中,银行通常是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投资者资金,再将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方向,投资结束后,按照《产品说明书》分配投资收益。”

  通常意义上,我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即指综合理财服务下的产品。

  分类方法有4种

  按照不同的标准,银行理财产品有4种分类方法。

  “按风险和收益特征,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所谓保证收益型产品,顾名思义,是指无论投资结果如何,到期银行均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及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这类产品最大的特点为收益固定,所以部分学者认为该类产品中,银行和投资者是借贷关系,投资者将资金借给银行,产品到期银行还本付息(约定的固定收益)。”这类产品与存款的显著区别,在于嵌入了一个选择性期权,即不允许客户提前赎回资金,但银行可以提前终止产品,客户存在流动性风险。同时,这类产品一旦成立,收益率就固定下来,即使在产品存续期间通货膨胀率上涨、利率上涨,收益率也不会随之提高,所以,面临着较大的利率风险。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是指产品到期后,向投资者保证本金安全,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担的一类银行理财产品。“有的学者认为,银行在此类产品中,不仅扮演了资金管理人的角色,而且扮演了担保人的角色——以保证担保的形式为投资者担保投资的本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讲的“保证本金安全”,仅是针对于持有到期或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而言,如果客户提前赎回,则本金可能发生损失。另外,如果是外币产品,该类产品也不保证兑换成人民币后的本金安全。这种产品面临着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汇率风险(外币产品)。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收益水平向投资者支付收益,并不保证投资的收益和本金安全的一类银行理财产品。该类产品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投资者承担。

  一般说来,保证收益型产品的投资风险小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小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但不能一概而论。如有的结构性产品虽然采用的是保本浮动收益型设计,但由于结构设计不合理,零收益的可能性较大。而有的债券类产品虽然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结构,但其收益较稳定,风险较小。

  “按照期限分,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可以分为超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一个月以内)、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1~3个月)、中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3个月~1年)、长期产品(委托投资期限1年以上)以及开放式产品(产品可以每天或者在约定的日期申购、赎回)。”

  通常,期限越短,流动性风险越小,反之,则流动性风险越大。

  “按投资方向分类,一般可以分为货币市场类产品(投资于同业拆借、短期证券市场、债券衍生市场)、资本市场类产品(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产业投资类产品(投资于信贷资产类、股权投资类)。”

  其风险排序基本与其投资的标的市场风险排序相近,单款产品的风险与投资的具体标的风险相关。

  “按照设计结构分类,银行理财产品分为单一性产品和结构性产品。”

  所谓结构性产品,是指交易结构中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类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通常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固定收益证券,其二是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是期权)。其中,投资于金融衍生品的部分,现金流不确定,且由于金融衍生品一般是保证金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风险较大,收益率也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