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券投资
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与债券交易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投资与交易的债券主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用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和金融债券等记账式债券。
1、政府债券。
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为了有效地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国政府有规律性地发行适度规模的政府国债。政府国债可分为普通型国债与特殊型国债。普通型国债主要可分为凭证式国债、记帐式国债和无记名(实物)国债三种。特殊型国债主要有定向债券、特种国债和专项国债等。
(1)凭证式国债。
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即以填具“国债收款凭证”(凭证上记载购买人姓名、发行利率、购买金额等内容)的形式记录债权的国债。凭证式国债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面向社会发行,从投资者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如需变现,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除偿还本金外,还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凭证式国债类似国外的储蓄债券,是针对个人投资者中带有储蓄性质的这分部资金的特点设计的一种国债,安全性较好,具有购买、保管、兑现方便等特点。
(2)记帐式国债。
记帐式国债是我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的一个上市券种。记帐式国债不需印制券面及凭证,而是利用帐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国债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记帐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好,而且具有发行成本低,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较高,交易手续简便等特点,正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所接受。记帐式国债主要是针对金融意识较强的个人投资者以及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行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设计的国债品种。
(3)无记名国债。
无记名国债为实物国债,以实物券面(券面上印有发行年度、券面金额等内容)的形式记录债权,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无记名国债从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发行期结束后如需进行交易,可以直接到国债经营机构按其柜台挂牌价格买卖,也可以利用证券帐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买卖。
以上国债属于普通型国债。
(4)特种定向债券。
特种定向债券是面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简称“两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发行的国债。特种定向债券采取定向募集的方式发行,以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特种定向债券收款凭证”记录债权,由各地财政部门具体办理发行及兑付手续。特种定向债券可以记名和挂失,不能上市转让。购买特种定向债券,能够更好地加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达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
(5)特别国债。
1998年,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
(6)专项国债。
1998,年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财政部于1998年9月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1000亿、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国债,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
2、中央银行债券(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央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
中央银行是一国的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机构,在执行其货币政策的时候,中央银行主要政策工具有三个: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及公开市场操作。由于前两个政策的影响过于激烈,中央银行做出调整的频率不会很快,所以中央银行更多的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控制总的货币供应情况。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债券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以前主要采取的是国债正回购的方式进行。2003年4月22日中央银行改变以往正回购国债回笼货币的做法,改为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首次直接以贴现形式发行期限6个月的中央银行票据。
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央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对中央银行票据进行滚动操作,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加强了对短期利率的影响,增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3、政策性金融债。
政策性金融债是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用计划派购或市场化的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
发行政策性金融债的主要目的是为政策性银行筹集资金。我国政策性银行担负着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国家重点建设的重要职能,其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拨款外,主要是靠发行政策性金融债。作为规模仅次于国债的债种,政策性金融债券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为缓解瓶颈制约、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性金融债作为一种金融产品,除了具有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特点之外,流动性也是基本要素之一。按照规定,政策性金融债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以及回购。以前由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成员性质单一,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不是很强,但随着银行间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日渐活跃,交易量不断扩大,并且随着政策性金融债市场化发行规模的增加,交易清算制度的改进和做市商制度的实行,政策性金融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