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三金”是指养老统筹金、公积金和医保统筹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是要缴费的,但我们也要记住,个人缴费也是工资的一部分。”按照现行政策,“三金”是由个人和所在单位共同缴费,其比例在不同地区稍有差别,例如在江苏省,养老统筹金是按当事人月工资基数的30%缴,其中个人承担8%,所在单位承担22%,如果单位效益好,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工资基数,而效益差的单位,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的0.6倍作为工资基数;公积金按1998年底为界分为新人和老人两种比例,新人是按月工资基数的30%缴,其中个人承担10%,所在单位承担20%,老人是按月工资基数的20%缴,其中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医保统筹金是按当事人月工资基数的11.5%缴,其中个人承担2.5%,所在单位承担9%。
“三金”中属于个人缴的费用,在发工资时就代扣下来了,并不是所在单位将个人应缴的费用先增发在工资中,而是职工从应得工资中拿出了一部分来缴“三金”。否则,完全不必多此一举,直接规定“三金”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岂不是更方便?
要引起关注的是,一些垄断行业钱多,所缴纳的“三金”比一些企业在职人员的收入还要高许多,此外还要再增加额外的补充保险、公积金、年金和各种补贴。同理,今后机关公务员也可拿纳税人的钱或创收来的灰色经费,仿效垄断行业的这些做法,从而使退休待遇继承保持很大的差距。难怪已经有人提醒企业退休人员“不要输在年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