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中小企业局获悉,继安排6亿元作为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后,省中小企业局联合财政厅再推举措,省财政从2009年一次性新增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滚动计划安排专项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报批准后,可申请累计贷款贴息补助额最高达50万元。

  “这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官维平昨日向记者表示,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接下来还将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化等一系列措施。”

  中小企业贴息贷款额最高50万元

  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发布的《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贷款贴息资金类型分为两类,我省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这两类为:一般性贷款融资贴息,即对直接获得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的企业采取贴息的支持方式;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贷款贴息,即对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获得的银行贷款优先给予贴息的支持方式。

  据省中小企业局介绍,新贷款贴息方式由贷款期限来决定补助资金发放方式和补助比例。比如,对1年(含)以内短期贷款,贴息补助资金于当年一次性补助到企业。贴息补助额按照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50%贴息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贷款贴息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要经过严格“考核”

  “这也将体现省里对中小企业扶优助强的方向。”省中小企业局表示,除了正规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外,入选企业还将接受比较严格的“考核”,首先,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其次,符合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中小企业;此外要有良好社会信誉,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较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

  据悉,全省计划扶持企业数量约1000家,具体为:珠三角地区每个县(市、区)企业申报数量限10户,合计约400户;东西北地区每个县(市、区)企业申报数量限6户,合计约450户;东莞、中山两市各市企业申报数量限20户,合计40户;每个地级以上市市直企业(不含区)申报数量限5户,合计100户;省级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中小企业申报数量合计限10户。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还要遵守严格的申报程序,申报日期到5月20日截止。

  “政银企合作计划”配套措施

  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官维平表示,“这是‘政银企合作计划’配套措施。”

  据了解,今年3月,《2009年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办法规定,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若干家金融机构作为贷款融资合作方。由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省级资产经营公司根据省下达的支持企业控制数,选择1000户以上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强的中小企业作为扶持对象。中小企业局表示,贴息资金来源于省财政,在计划安排的一次性新增10亿元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拨出6亿元作为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为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