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2009年初,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了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名单,在上榜的首批82个城市中,三明是福建省唯一的创建创业型城市。为了助推三明市创业型城市的试点,三明市金融部门认真贯彻《就业促进法》,努力探索和拓展金融支持全民创业途径,人行三明中支积极指导农村信用联社创新四类小额信贷模式,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
创新四类小额信贷新型模式,推动全民创业向纵深发展的实践
(一)创新“创业培训+小额贷款+信用社区”的联动机制。一是在三明市区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的联动机制。为帮助三明市区创业人员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就业中的效应,人行三明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员应邀参加了市劳动就业中心组织的“真情创业”及“全民创业”专家指导团,同时应邀参加了团市委组织的青年创业服务团,通过项目点评、解答贷款政策,及时帮助解决创业人员遇到的融资困难。2008年末,三明市区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65万元,占三明全辖小额担保贷款累发额的37.06%,扶持市区173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了865人就业。二是在大田县创建四个“信用社区”,作为推广和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用和担保贷款的重要平台。目前大田县已创建信用社区4个,信用户享受信用社同档次利率下浮10%的优惠政策,2008年度四个信用社区共授信1229万元,已发放贷款107户,金额45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信用和担保贷款余额272万元,直接扶持就业人数168人,带动就业人数785人。2009年1-4月份,四个信用社区新增授信260万元,新增发放贷款21户,金额105万元,直接扶持就业人数21人,带动就业人数92人。
(二)创新“信用街区+就业培训+小额贷款”的信贷模式。2008年底以来,人民银行将乐县支行多次牵头组织财政、劳动、担保公司、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进行座谈,制定出《将乐县“信用街区+就业培训+小额贷款”管理办法》,于2008年12月在三华农村信用社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评出“信用街”一条。三华农村信用社在将乐县工商局和个体工商协会组织的帮助下,着力建立“信用街”工商户资信档案,成立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根据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确定授信额度。对“信用户”发放不同额度的小额信用贷款,其中,AAA级信用户50000元(含)以内、AA级信用户30000元(含)以内、A级信用户10000元(含)以内。小额信用贷款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且信用街信用工商户的贷款利率可享受少上浮10%优惠政策。从将乐县“信用街”评定至2009年4月底,信用社在“信用街”动态评出信用户64户,占全街总户数的54.7%,授信234万元,4月底贷款余额81万元,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发生。与此同时,开展再就业培训431人,占年计划的50.7%;创业能力培训198人,占年计划的33%。
(三)创新“农信社+财政+劳动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民工返乡创业信贷模式。人行大田县支行与当地农信社、财政局、社会劳动保障局联手推出“农信社+财政+劳动保障”三位一体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该贷款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创业培训;农信社负责信用评级,授信贷款;财政部门予以贴息,共同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融资通道”。农信社根据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推荐贷款名单和农民工自愿申请书,对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逐户建立农民工资信档案。同时,根据农民工的经济档案逐户进行量化评定,按户填写《农民工信用等级评定表》,以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信用记录作为评级重要参考依据,将农民工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即优秀、较好、一般、较差。评定实行百分制,得分为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的为较好,60-74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较差。然后,根据农民工信用等级,授信金额0.5-10万元不等,其中0.5-1万元为信用贷款,不必提供担保,超过1万元的授信贷款应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授信后,农民工在额度内可“随用随贷,周转使用”,利率水平参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利率。至4月末,全县共发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1796万元。大田县财政局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在扶持期内,按人行现行的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至4月末,全县共贴息62万元,支持了365位农民工返乡创业。
(四)创新“银团共建+乡级行业担保基金协会”的农村青年创业信贷模式。为构建和完善创业金融支持体系,引导、帮助和支持农村青年实现创业,2008年3月以来,三明市中支先后在大田、明溪试点与团县委共同推出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年龄45周岁以下,在试点县辖内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青年,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资信状况良好。农信社根据基层团委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名单和自愿申请农村青年名单,逐户建立农村青年资信档案。农信社根据农村青年和信用等级和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最长期限不超2年的贷款期限。同时,规定农村青年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年,并实行年审,期满后重新进行调查和评定。由于没有合适的担保物或担保主体,过去农村创业青年往往难以贷到款。为解决这一难题,人行大田支行协调地方政府注入启动资金,创办乡级行业担保基金协会,由担保协会为创业青年提供贷款担保。有了担保协会,创业青年再也不为担保发愁,信用社也排除了对贷款风险的后顾之忧,可以为他们大胆提供信贷融资服务。目前三明市已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344户,金额167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青年农民创业融资渠道少,资金短缺等难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09年3月17日,中宣部、新华社、福建日报等组织及媒体对此进行了专访。